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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范围
1、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 是烈士子女。对于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士兵,将优先安排工作。而对于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将予以妥善安置。
2、自谋职业的具体操作:对于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需在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交军安办处理相关手续。军安办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将退役士兵的档案转出,区***将给予一次性就业安置补助20000元。
3、考生。在照顾对象中,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包括哪些人?根据《办法》,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范围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符合由人民***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
5、自主就业与自谋职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申请和实施过程中。自主就业是指士兵在退役时向部队申请一次性退役金,然后回到地方自行就业,地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不负责安排工作。 自谋职业则适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颁布实施前入伍、实施后退出现役的士兵。
6、自主就业与自主择业转业的区别在于退役士兵的选择和***的角色。自主就业是指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役士兵可以选择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并回到地方自主就业,不再接受***工作安排。而自主择业转业是指军队转业干部在退役后,可以选择***协助就业并发给退役金,或者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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