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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拟于明年1月1日全面实行,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你怎么看?
新个税终于落地,从今年10月起上调到5000元,算得上工薪族的好消息,以后你拿5000元工资,就可以不缴税了;可能很多人非常关心调整之后,相比之前3500的标准,究竟可以省多少,如下图,如果1万元工资,就省了445元,到1.4万的工资,省了930元,在如今生活各项成本上升的当下,一千以内的蚊子肉也是肉呀!
实际上,这次个税相比之前最大的变化,是征收体系巨大变革,(如下图)比如列出了五项税前扣除项目(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意味着个税进入到综合征收阶段,这显然是一个进步,也明显看出了为工薪阶层减负,不然大家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进行消费,一定程度也会消费对经济的推进作用,尤其目前中美贸易存在摩擦和分歧,在出口受限的情况下,就需要扩大内需,而内需的关键就要扩大居民的收入,而个税减负正式为了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关键之举。
比如你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子要供,那么各种减免后,即使是1万元的工资,差不多也不用交个税了;但如果你只是单身,就享受不到这种优待,差别化征税时代来了。还有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也反应了目前养老金的缺口还是蛮大的,以后养老压力确实大,尤其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家庭的,通过减免这一项,也体现了一定的人性化。虽然也减免不了多少,但也有一定的进步,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好。
不管最终能减多少税,对绝大多数吃瓜群众来说,蚊子再小也有肉,哪怕省出一顿外卖钱也是好的嘛。
确实目前3500的起征点太低了,要知道稍微大点的城市连保姆都5000起了,君不见煎饼果子的大妈都豪气称“月入三万”么?所以起征点到5000,其实还是比较保守的,能提到10000那是最好的。毕竟工薪阶层其实是应该削峰被填的谷。
综合税制呢,拉大了每档间隔,客观上肯定使工薪阶层能够适用更低的税率,使大家的税后收入更多一点。
至于各种专项扣除,此次新增了赡养老人支出扣除。这项扣除,尚没有明确的抵扣细则出台。只能等待是会规定一个具体的数值,还是各地根据当地平均支出自行确定了。
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富人税”,现在成了是“全民税”,“工薪税”。
个税改革应该是要让个税更加公平,让富人纳税,才是个人所得税的根本目标。
一是起征点从3500提高到5000,普通工薪阶层能减少一点个税。但要注意到一年四项收入达到6万元/年就要缴税。这些收入过去基本征不到税,这次明确纳入到个税,估计会加强征管,主要收入为这些项目的人可要头疼了。
二是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都可以扣除,这些想法是好的,但具体规定还没有出来,有没有可操作性。
最后,可别像广大网友说的那样,单位发工资的时候税都扣了,我去哪里抵扣。
三是按个人来征税,没有按家庭征税,没有学习发达国家按家庭征税的经验,按个人来征税对家里人口多,工作人少的家庭比较不公平。
这算是韭菜黄时节的一个好消息吧。。。。。
物价已经涨了不少,房价涨了更多,唯一不涨的就是工资。而和工资挂钩的个税,一直还是参照那么多年前的水准。
说个往事啊,很多年前,我给现代快报写专栏,是过一段时间才结算稿费的。
有一次,给我结算了1万多的稿费。大概是几个月的专栏费。
报社在邮寄稿费给我之前,肯定给我代扣了个人所得税,20%,您看看,一个爬格子动物,每一分钱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结果一下子扣掉了2000多。
结果呢,地址搞错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汇款单没到我手里,退回去了。
这一退回去,我费了很大周折,联系报社,报社编辑再给我联系财会,最后确认退到了报社,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得再邮寄一次。
而邮寄之前,按照稿费支出的原则,再扣一遍税。
我真是不高兴了,我说这个怎么怎么肥四啊,不是扣过了吗?
财务说我们也没办法,按道理出去的稿费就是扣20%,税务局就是这么规定的。
重大利好。
人民日报报道,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式亮相!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本次个税法修订,调整起征点、简化税率等等都很不错,但还属于细枝末节,最最重要的,还是在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上面。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在专项附加扣除中,教育、医疗、房贷(房租)等,都是一个普通家庭除日常生活开支外的最大支出项,尤其是教育和医疗支出这两块,更是无底洞。把这些项目列入扣除项,则未来工薪阶层实际承担税负有望大幅降低!
并且,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项,还有一个隐藏彩蛋,那就是未来个税将从以个人为征税主体转变为以家庭为征税主体,因为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都是家庭统一支出(而非家庭成员分别开支)。以家庭为征税主体,将利好家庭人口多、单个成员收入高但家庭总收入较低的家庭。
举例来说,A家庭,双职工,每人收入5000元,无子女、无养老负担;B家庭,单一收入来源,月入1万元,家中二老一小。两个家庭,同样的收入,B家庭的开支负担显然要更重,但在现行以个人为征收对象的个税法下,B还要缴纳个税A却不需要,税收的公平性就没有了;而以家庭为征税对象的话,则AB都可能不需要交税。
当然,专项附加扣除这块的具体范围、标准、实施步骤还没出来,还需要耐心的等待,但毕竟事情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不是么?
***如你活到八十岁存下一百万元,儿子告诉你孙子结婚要买婚车用钱,你能拿出来吗?
我们家命好!不用费这闲心!他们唯一的孙子至今还自己在社会上东一头西一头拚命扑腾以求挣口饭填饱肚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他爷久病瘫了不能自理了接老俩口来和我们一起生活,由我老公侍候起居,老公从此没有任何的一分钱收入,每月老俩口能拿出缪缪无几的一点点生活费,我上班挣钱并负责老公的所有支出,例如老公每年各项保险一万多等。老俩口工资不低,保持了优良的革命传统,视金钱如粪土,常喊的口号是不留养老过河钱,病了不治,直接等死,死了不留,你们把我扔大江里就行。一辈子没存款,月光族!为啥月光呐?几个女儿、外孙的***机,随用随取!绝不拒绝!这样的老人真难得!女儿们真懂事!真好!和谐!
孙子结婚要买婚车用钱,作为爷爷的可以适当的支持点钱,但不会把全部的钱拿出来给孙子用。
虽然说已经八十岁了,如果身体没什么大问题的话,再活十年,二十年也是有可能的,老人有点钱傍身还是有必要的。以备一时应急呀,什么的,自己有钱傍身总好过没钱。
如果孙子结婚不够钱用,那也是儿子和孙子的事,他们还年轻,还可以去赚钱,如果女方家要价太高,那就等他们年轻的人日后慢慢还就是。
作为的爷爷的,我想我会拿出十万块给他们用,不够的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呗!人总要有点私心才行,不能全部把钱拿出来给他们。
有100万存款的80岁老人之家,钱本来就不是问题,只要不要命,尽一切力量帮助孙子,前提是一子一孙才行。逗儿子媳妇,孙子孙媳妇开心。何乐而不为?
人到此时,钱已无用。亲情,孝心至上最有用。反之,手握存单,公司,资产而不放手,儿孙又困难,请问,几年就不能自理了,你再多钱而无人心,亲情有毛用?敢说保姆,护工一定可靠?只要做到对下慈善,不孝的还是极少的。所以人满80后,主动交权,交钱,不呆银行,一切让儿孙辈凭良心尽孝才是上策。否则,人进天堂,钱在银行,儿孙们却对薄公堂的悲剧不可避免。
我8o了,孙子买婚车没钱,那我得问一下他要买多少钱的车,一张嘴要买个3一5o万的,就一分不给,这不是沒钱人的消费水准孙子不靠谱,如果说1o多万的,我会给2o万,剩下的添点别的,另8o万留为己用万一活到9o一100呢,谁有都不如自己有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不用说有一百万就是三十万四十万。我的孙子想买房子车子或者娶媳妇,而且,我的儿子还没有这个能力帮助他。明知道我这个当爷爷的得到孙子力,我也会义无返故的帮助他。但是前提条件是借而不是赠于,因为这笔款的继承人是儿是女而不是孙子。然后让孙子写好借条写上还款日期,通过儿女把钱交到孙子手上。因为现代人啃老族太多,不能让他们养成一种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穷毛病。别说不给他就是给他也得有个说道,总不能让他空手套白狼吧。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不知我的观点是否正确。请大家参与评论,让大家说出你的观点和不同的见解。谢谢悟空您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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